宁夏CDM环保服务中心开发的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一、二期光伏CCER项目减排量成功备案
发布时间:2016-09-02 14:34:00
5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事项备案通知书》(发改办气候备[2016]247号),同意对中心开发的“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核证自愿减排量予以备案。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是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进行发电来代替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西北电网部分电力,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本次备案产生减排量监测期为2013年5月18日至2015年10月31日,备案减排量为62346吨二氧化碳当量;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本次备案产生减排量监测期为2013年12月19日至2015年10月31日,备案减排量为50201吨二氧化碳当量,嘉泽一、二期项目都是第一批次减排量备案。
“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是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进行发电来代替以化石燃料为主的西北电网部分电力,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本次备案产生减排量监测期为2013年5月18日至2015年10月31日,备案减排量为62346吨二氧化碳当量;宁夏嘉泽红寺堡大河乡光伏电站二期项目本次备案产生减排量监测期为2013年12月19日至2015年10月31日,备案减排量为50201吨二氧化碳当量,嘉泽一、二期项目都是第一批次减排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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