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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探索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0-04-09 09:06:03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精神,4月2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12个部门牵头起草的《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对外公布,围绕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提升移动支付水平、支持设立一体化金融机构、推进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八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的先行先试举措。
推进同城化金融服务的举措包括三条:一是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同城化结算服务。鼓励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金融机构,打破区域界限,创新提供同城化的对公、对私金融结算服务,取消跨域收费。二是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探索推进有人值守的分布式智能终端开户、同行跨区代办及异地鉴证服务。三是鼓励一体化示范区法人银行在共同接入合法资质清算机构个人银行账户验证通道的前提下,推进绑定账户的互相验证服务,为跨行、跨区域、跨链接远程个人开户提供便利服务。
《若干举措》提出,探索推进联合授信机制,积极支持在示范区先行试点跨区域联合授信,并根据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组织核定总授信额度,实现信贷资源跨区域配置;鼓励示范区金融机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探索推进示范区范围内企业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并试点开展异地抵押物线上办理抵押登记。为提升移动支付水平,《若干举措》提出,支持各金融市场主体创新移动支付产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创新产品形式,依法合规实现互联互通。
同时,《若干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试点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管理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符合监管政策的地方法人银行在示范区设立资金营运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