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委动态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碳惠天府”机制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
- 工信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
- 生态环境部安排2020年12项重点工作任务
- 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之一:高效系统集成技术产品
- 工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双创示范建设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低碳日 | 中国开启甲烷减排新纪元
- 绿色供应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工信部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04 09:04:04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将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五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关于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19〕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按照《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现开展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19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原则上各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中央企业和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有关中央企业,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四、联系方式
方向1-3:张瑜 刘东坡010-68206121/66022790
方向4:陶元010-68208273
方向5:刘玉琢010-68206203
邮箱:gaoren@cntcitc.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2B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邮寄联系人:高任010-6210818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