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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碧水蓝天 首府开年抢跑

发布时间:2018-01-10 11:11:00
  1月9日记者获悉,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首府环境空气质量,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首府各成员单位继续深化燃煤锅炉污染治理、煤质管控、企业限停产及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在2018年冬防期间,保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措施不变,查处整改力度不减。
 
  根据《关于深化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首府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攻坚成果来之不易。为此,银川市将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文件要求,从治理燃煤污染、管控企业排放、防控扬尘污染、防控禁烧禁燃、加强机动车监管五大方面,细化制定16条具体措施,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措施。
 
  在2018年冬防期间,首府各督查组将继续对包抓的各县(市)区、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银川市环综办、市环督办要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整改、督办、考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三区环保监督员要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对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辖区综合执法大队。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大队要集中力量,及时处理处置各类污染大气环境案件。
 
  《通知》要求,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决不允许以罚代管,放纵排污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要“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严重违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坚决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查处一批典型问题。另外,首府还将对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不降反升、改善不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对企业突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记者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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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条措施守护“银川蓝”
 
  ★治理燃煤污染
 
  1.加快燃煤锅炉淘汰。银川市住建局(负责三区)、灵武市政府负责,在2018年4月30日前,淘汰城市建成区内2017年应淘汰而未淘汰的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7台,其中,兴庆区10台、金凤区1台、西夏区2台、灵武市4台。
 
  2.筹划燃煤锅炉并网。银川市住建局、环保局分别建立三区供热燃煤锅炉、工业燃煤锅炉底数台账;两县一市政府建立本辖区燃煤锅炉台账,确保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依据“东热西送”工程、西夏热电二期管网覆盖情况,城市建成区内集中供热管网能覆盖的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必须全部淘汰(应急和调峰锅炉除外)。市住建局、环保局、两县一市政府按照职责于1月15日前提交燃煤锅炉淘汰清单。
 
  3.继续清理不达标燃煤。银川市三区、贺兰县政府开展绕城高速内散煤排查,逐一入户调查,建立明晰的底数台账,依据排查情况,逐户制定整改措施,逐一销账。继续实施不达标煤清理行动,对未覆盖到位的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城边村等区域劣质散煤进行清理、替换。对重点区域内的餐饮、服务业用煤经营个体户或企业强制进行更换或改用清洁能源。
 
  4.严格煤质管控。严格执行首府相关文件中煤质管控要求,对燃煤销售、使用单位再安排进行一轮监督性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煤炭一律没收,一律立案顶格处罚。
 
  5.严管燃煤锅炉排放。银川市环保局负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在线监测数据全部联网,接入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每家锅炉房抽测次数不得少于2次,对烟气超标排放的,要全部立案调查,符合按日计罚启动条件的,一律实施按日计罚。
 
  ★管控企业排放
 
  6.六大行业企业继续停产。继续执行水泥、铁合金、电石、铸造、碳化硅、砖瓦窑等六大行业企业停产措施,上述行业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违规复产的,一律顶格处罚,并强制关停。
 
  7.严控工业企业的复产。银川市工信局牵头,银川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化工、石油炼制、轮胎制造、生物发酵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未实现达标排放,一律停产整治;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降低生产负荷。
 
  8.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规范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台账式管理。1月20日前,各县(区)市要将本辖区2018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方案,排查整治清单报告市蓝天办。要按照关停取缔一批、限期搬迁一批、停产整治一批要求,2018年5月底前取缔绕城高速内全部“散乱污”企业,2018年底全域“散乱污”企业实现清零。对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9.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监管。银川市环保局负责,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督,正常生产的企业,环保设施必须满负荷运行,除尘、脱硫、脱硝等设备、措施必须到位。发现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涉及民生的企业一律实施按日计罚。
 
  ★防控扬尘污染
 
  10.落实“全停、全盖、全冻”“三全”措施。银川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在1月底组织力量对所有建筑工地(未开工)、裸露地面、堆土落实“全停、全盖、全冻”措施情况开展1次全面“回头看”,对遮盖不严、破损,上冻不彻底等问题,立即处理。
 
  11.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针对部分单位申请施工的现状,建设单位在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施工时,同步提交扬尘防控方案。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施工过程中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的,要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
 
  12.加强重点区域扬尘管控。继续对重点区域的主干道路、居民区、单位、背街小巷等区域推行湿法清扫。科学安排喷雾车在重点区域周边喷雾降尘。
 
  13.继续实施清尘行动。三区政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落实清尘行动。组织清扫和保洁力量,扩大清扫范围,对背街小巷、城边村、工地等实施全覆盖清扫。
 
  ★防控禁烧禁燃
 
  14.严防秸秆、垃圾焚烧。银川市城管局、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负责,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秸秆、垃圾焚烧现象发生。
 
  15.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春节期间,各县(区)市要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时间,及时发布禁放通告,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执行。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区域,认真落实好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加强机动车监管
 
  16.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负责,加大对违规车辆和高排放车辆查处力度,禁止违规机动车驶入禁行限行区域,禁止“冒黑烟”、高排放车辆(包括农用车)进入市区。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清洁能源公交车的替换,规划、部署2018年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工作。(赵锐 整理)
 

2018-01-10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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